I-EUM在韩生活指南

手机 · SIM卡要用我的名字 — 不交给别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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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韩国,手机号码用于在银行 · 政府网站确认本人身份。请用我的名字开通,也不要把我名下的手机或 SIM 卡交给别人继续使用。

📌 须知事项

电信事业法禁止把以我的名字开通的手机交出去供他人通信使用。违反的话,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。法律作为例外的,是「非反复性地」让他人使用的情况 — 家人 · 朋友暂时借用电话,与交出 SIM 卡让别人持续使用是不同的。

📞 联系方式

开通手机的运营商门店 · 客服中心

⚠️ 注意事项

以借钱为条件用他人名字开通手机使用、劝说或介绍 · 宣传这样的开通、为了用于诈骗而用他人名字开通手机使用,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(电信事业法第32条之4第1款,第95条之2)。「只要开通 SIM 卡就给钱」这样的话,可能是在收集借名手机。运营商在开通时,应告知不得将手机交给他人使用,以及违反者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(第32条之4第4款)。

❗ 未办理后果

如果我名下的手机在别人手里被用于诈骗,交出手机的我也可能受到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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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

  • 전기통신사업법 제30조(타인 사용의 제한) 단서 제4호 · 제32조의4 제1항 제1~3호 · 제4항(2026-03-31 신설 — 개통 때 고지) · 제95조의2 제2 · 3 · 3의2호(3년 · 1억) · 제97조 제7호(1년 · 5천만, 2026-03-31 개정) (법률 제21503호, 시행 2026-10-01 · 법제처 API 원문 대조 2026-10-12)
  • 🔴 어사이드 안내와 다르게 쓴 것: ① 「넘기면 처벌」 → 제30조 단서 4호(반복적이지 않은 정도는 예외)를 함께 적음 ② 「돈을 받고 남의 명의로 개통」 → 원문은 「자금을 제공 또는 융통하여 주는 조건으로」 · 외국인 개통 안면인증은 확인하지 못해 넣지 않음(2026-10-12)

此内容已于2026-10-22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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