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人登录证(외국인등록증)遗失·损坏 — 补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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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证弄丢或者不能用了,请立刻申请补发。没有登记证,在银行·医院·政府机关就没办法做本人确认。
📍 前往地点
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·外国人机关(출입국·외국인관서)
❗ 未办理后果
若拖延补发,在此期间将无法证明身份。补发本身并无固定期限 — 但因姓名·性别·出生日期·国籍变更而补发的,须自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请。
需携带材料
- 护照(여권)
- 护照用照片 (3.5cm × 4.5cm)
- 外国人登录证(외국인등록증)非必填
如果有损坏的卡片请带上。如果是遗失则无需提供。
依据
-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 제42조(외국인등록증의 재발급) (법제처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, 시행 2025-06-01)
此内容已于2026-10-03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