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人登记证须随身携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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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韩国居住的外国人须随时携带护照或外国人登记证。公务员要求出示时须予以出示。
📌 须知事项
未满17岁者可免于携带。
⚠️ 注意事项
出入境管理公务员或有权限的公务员(包括市·郡·区的登记负责人)在执行职务期间要求出示护照和外国人登记证时,须予以配合。
❗ 未办理后果
未携带或拒绝出示者,将依据《出入境管理法》第27条受到处罚。
需携带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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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
- 출입국관리법 제27조(여권등의 휴대 및 제시) (법제처 — 현행 시행 2026-10-02 판으로 2026-10-05 대조 · 2026 개정은 출국금지 조문들뿐, 제27조 그대로)
- 하이코리아 「외국인등록증 반납/휴대/제시」 (최종 수정일 2021-04-14) https://www.hikorea.go.kr/info/InfoDatail.pt?CAT_SEQ=179&PARENT_ID=139
此内容已于2026-10-03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