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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·本创设许可裁判书誊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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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法院许可您使用新的姓(姓)和本(本贯)的文件。附在姓·本创设申报书上一起提交。

📌 须知事项

要在领到许可誊本之日起1个月以内申报。以领到誊本的那天为准,而不是许可作出的那天。

📍 要亲自去领取的地方

家庭法院 (登记基准地 · 住所地管辖)

依据

  • 가족관계의 등록 등에 관한 법률 제96조(국적취득자의 성과 본의 창설 신고) 제1항·제5항 (법제처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 — 현행 시행 2026-10-02 판으로 2026-10-05 대조 · 2026 개정은 제14조뿐, 이 조문 그대로)

此内容已于2026-10-03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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