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女国籍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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拥有多重国籍的子女必须在满22岁之前选择国籍。
📍 前往地点
管辖出入境·外国人官署(출입국·외국인관서)国籍业务部门(国籍业务实行预约制)
⚠️ 注意事项
居住在韩国的子女无法放弃韩国国籍(국적이탈)。如果进行“誓约不行使外国国籍(외국국적불행사 서약)”,可以同时保留两个国籍。很多人因不知道这一点而错过期限。如果对流程不清楚,请拨打 1345 咨询。
❗ 未办理后果
无法挽回
如果超过期限,将收到国籍选择命令(국적선택명령),若在1年内未做选择,将失去韩国国籍。
如果已经晚了
如果您收到了国籍选择命令,还剩1年时间。在这期间选择就可以。另外,如果有难以放弃外国国籍的情况,还有「不行使外国国籍誓约」这条别的路 — 就是保留两个国籍,同时承诺在韩国不使用外国国籍。哪条路可行,请向1345或出入境的国籍主管部门咨询。
需携带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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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
- 국적법 제12조 (법제처 — 현행 판(시행 2022-10-01 그대로) 2026-10-05 대조)
- 국적법 시행규칙 제11조(국적선택 신고서의 서식 및 첨부서류) 제2항 (법제처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 — 현행 시행 2026-10-02 판으로 2026-10-05 대조 · 이 조문은 그 개정에 안 걸림(2026-10-02 개정은 별지 서식 문구뿐))
此内容已于2026-10-03确认。